广安区司法局坚持“四个常态化”助推乡村振兴战略
发布时间:2018-03-21编辑:来源:广安区司法局点击:
为全面落实广安区“七五”普法规划,切实增强基层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,广安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重点,不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。
一是坚持送法下乡常态化,提升农民法治意识。依托“法律七进”,定期组织律师、法律服务工作者送法下乡,及时掌握农民工学法用法需求和依法维权情况,多层次多角度全面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。开展以“弘扬法治精神 助力脱贫攻坚”“12.4国家宪法日”等为主题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,给广大群众送去丰盛的“精神食粮”,从思想上打通法治观念薄弱这一症结,帮助、引导其依法维权,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。
二是坚持法律服务常态化,助力乡风文明培育。充分发挥“一村一法律顾问”制度作用,依靠村(居)法律顾问专业法律知识储备,帮助各村(居)完善村规民约,提供法律咨询、合同审查、法律风险提示等法律专业服务。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,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“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”,在全区26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,并将法律援助初审权下放至司法所。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机制,引导农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,培育群众文明守法、理性维权的社会风气。
三是坚持法律培训常态化,提升依法治村能力。积极开展法治培训,采取“送法下乡”、集中培训、举办法治讲座、个人自学等方式,积极组织农村“两委”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开展法律知识培训,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、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,不断提升广大基层干部法律素养,提高依法决策、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,重点突出了对涉农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宣传。
四是坚持阵地建设常态化,营造法治文化氛围。提高法治类报刊、读本在农家书屋、社区图书角比重,丰富基层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;建立固定法治宣传栏,定期更换普法宣传主题,积极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,确保宣传内容的实用性和新颖性,让广大群众在生活、工作中感悟法治精神,在潜移默化中认同法治理念,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。